Nov 13th, 2007 | IP-sharing, ViewPoints | No Comments
龟兔赛跑3: 中国的专利为什么包括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
中国现行的《专利法》第二条明确规定“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”。但是,什么是发明,什么是实用新型以及什么是外观设计,《专利法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。
幸好,茴字有四种写法。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二条补充说明:
专利法所称发明,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
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
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
可见,中国专利法所称的“发明”,相当于国际上通用的“patent”(即“专利”)。而中国专利法中的“专利”,不仅包括发明,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。
而在国际通行的条约或者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中,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是与专利(即发明)并列的。例如,《巴黎公约》中,就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证书、外观设计等。而TRIPS协议(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)中,干脆只有发明专利,没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。
那么,中国为什么如此特立独行呢?据说,也是为了体现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区别。要知道,把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统称为专利,不仅是与众不同,甚至在专利史上也不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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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 12th, 2007 | IP-sharing, ViewPoints | No Comments
龟兔赛跑2: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、“专利申请权”以及“专利权”
中国的《专利法》于1984年开始施行,并分别在1992年、2000年进行过修改。但是,这3个版本的专利法中,依然保留着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、“专利申请权”和“专利权”这3种术语。
我相信,初学专利法的,以及已经学了半桶水的,都会觉得头晕,并不禁感慨:中国文字博大精深阿。就是这么几个字,翻来覆去一下顺序,意思可不一样。
据我的理解,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是指把有关技术方案或者外观设计拿去申请专利的权利(资格);“专利申请权”是指具有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且获得专利授权之前所拥有的权利(似乎主要就是撤回权和提前公开权而已;其他的都是义务了);“专利权”就是专利授权之后的权利。
为什么意思如此迥异的几个概念,术语却如此接近呢?
原 来阿,中国的专利法是中国当局在20世纪80年代通过北冥神功吸纳西方列强的专利制度后,融会贯通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、和谐社 会、四只小猫、五只老鼠、六只麻雀的精髓炼制而成的。当时,国内了解专利的人不多;这有限的了解专利的人里面,对外语掌握很透彻的,不多;而这透彻地掌握 外语的人里面,精通汉语的寥寥无几……最后,初审稿经过领导们拍脑瓜作决策的考验后,才成就了今天的专利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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