龟兔赛跑1:中国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为何与众不同?
我参加了Feedsky的“拼博到底”活动,并且在正式开始前将参与活动内容改为“龟兔赛跑”,即连续30天不间断地就相同的主题写博客。嗯,忍得忍中忍,方为人上人。
我选择的主题是“我不能不说的秘密”,似乎,是要求写自己的隐私的。我可没有那么多“隐私”可写,因此,打算写一些与中国的专利制度有关的小道消息。小道消息嘛,应该接近于秘密,应该不算严重地跑题。
世界上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中,对(发明)专利都有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,中国的也不例外。但是,其他国家对创造性的要求是非显而易见性(non-obviousness),而中国专利的创造性评价标准是“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”(对于发明专利)或者“实质性特点和进步”(对于实用新型专利),这是为什么呢? → 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