龟兔赛跑2: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、“专利申请权”以及“专利权”

龟兔赛跑2: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、“专利申请权”以及“专利权”
中国的《专利法》于1984年开始施行,并分别在1992年、2000年进行过修改。但是,这3个版本的专利法中,依然保留着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、“专利申请权”和“专利权”这3种术语。

我相信,初学专利法的,以及已经学了半桶水的,都会觉得头晕,并不禁感慨:中国文字博大精深阿。就是这么几个字,翻来覆去一下顺序,意思可不一样。

据我的理解,“申请专利的权利”是指把有关技术方案或者外观设计拿去申请专利的权利(资格);“专利申请权”是指具有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且获得专利授权之前所拥有的权利(似乎主要就是撤回权和提前公开权而已;其他的都是义务了);“专利权”就是专利授权之后的权利。

为什么意思如此迥异的几个概念,术语却如此接近呢?

原 来阿,中国的专利法是中国当局在20世纪80年代通过北冥神功吸纳西方列强的专利制度后,融会贯通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、和谐社 会、四只小猫、五只老鼠、六只麻雀的精髓炼制而成的。当时,国内了解专利的人不多;这有限的了解专利的人里面,对外语掌握很透彻的,不多;而这透彻地掌握 外语的人里面,精通汉语的寥寥无几……最后,初审稿经过领导们拍脑瓜作决策的考验后,才成就了今天的专利法。

此文为FeedSky的拼博到底参与文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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龟兔赛跑1:中国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为何与众不同?

拼博到底

参加了Feedsky的“拼博到底”活动,并且在正式开始前将参与活动内容改为“龟兔赛跑”,即连续30天不间断地就相同的主题写博客。嗯,忍得忍中忍,方为人上人。

我选择的主题是“我不能不说的秘密”,似乎,是要求写自己的隐私的。我可没有那么多“隐私”可写,因此,打算写一些与中国的专利制度有关的小道消息。小道消息嘛,应该接近于秘密,应该不算严重地跑题。

世界上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中,对(发明)专利都有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,中国的也不例外。但是,其他国家对创造性的要求是非显而易见性(non-obviousness),而中国专利的创造性评价标准是“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”(对于发明专利)或者“实质性特点和进步”(对于实用新型专利),这是为什么呢? → 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