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投机者(copyright troll)

Jul 23 2010 Published by choicky under 国际知识产权资讯/Global IP News

老美真的会想办法挣钱,既专利投机者出现之后,版权投机者(copyright troll)也出现了。

根据wired的报道,Steve Gibson就是一名版权投机者,他是Righthaven的CEO。Righthaven的运作模式主要是:从出版方购买到某些版权,例如从购买报纸内容的版权,然后起诉因特网中转载该报纸内容的博客或者网站。

个人觉得,如果说专利投机者还有一丝贬义的话,那么,版权投机者应该是比较中性的。因为,第三方在制造某个产品之时,很难把所有的专利都找出来,从而很难避免侵犯专利权。换言之,绝大部分的产品都是有侵犯专利权的风险的。而专利投机者就是利用这个潜在的风险,有目的、有针对性地从中赚取利润,从道德层次来讲是有点瑕疵,虽然说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是完全合法的。

而版权不一样。任何第三方,转载某篇文章之前,都已经明确知道这篇文章是谁写的,著作权是谁的,在大多数情况下也知道著作权的默认许可是什么。如果第三方明知著作权方不允许转载而转载,那么,版权投机者出来收点版权费,是合法也是合理的。

好的制度,应当考虑人性的弱点;否则,这个制度绝对不是一个好制度。因此,在版权领域,完全提倡免费并不是一件好事。

总之,我对版权投机者持中立或者中立稍偏正方的态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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